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的基本程序是什么?
1.自主诊改(学校根据省级执行方案,建立教学诊改制度和工作机制,定期进行自我诊改。)学校在自我诊改基础上提交自我诊改报告、学校事业发展规划、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、学校年度质量报告等材料。
2.现场复核,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(或授权有关组织)确定现场复核专家组织现场复核。专家组通过状态数据独立判断学校教学工作状态,对照学校自我诊改报告等材料确定现场复核重点;专家团队现场复核;撰写现场复核报告。
3.落实改进:学校根据认定的复核报告进行改进,并在完成改进工作后进行总结,教育行政部门对改进情况组织检查。(教职成司函〔2016〕37号)
2.现场复核,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(或授权有关组织)确定现场复核专家组织现场复核。专家组通过状态数据独立判断学校教学工作状态,对照学校自我诊改报告等材料确定现场复核重点;专家团队现场复核;撰写现场复核报告。
3.落实改进:学校根据认定的复核报告进行改进,并在完成改进工作后进行总结,教育行政部门对改进情况组织检查。(教职成司函〔2016〕37号)